【課程】重要,110學年度體育課程規定

110學年度體育課程規定

1101學期開課:日間體育一、日間體育三、日間體育四、進修體育一、進修體育三

1102學期開課:日間體育二、日間體育三、日間體育四、進修體育二、進修體育四

同一個學期不可修習同一課號,系統會檔

學籍歸屬年

課程

畢業需修習次數及學分

每學期每週

上課時數

備註

必修

大學部學生

110學年度(含)以後

不分

體育一

體育二

2門

每門1學分

2小時

因體育一,體育二為

1學分課程,限110學年(含)以後學生才可修習

體育一,體育二

進修部學生

不分

體育一

體育二

2門

每門1學分

2小時

大學部學生

109學年度(含)以前

不分

體育三

體育四

2門

每門0學分

2小時

因體育三,體育四為

0學分課程,限109學年(含)以前學生才可修習

體育三,體育四

109學年度(含)以前學生修習體育一、二(1學分)不算必修體育

進修部學生

不分

體育三

體育四

2門每門

0學分

2小時

選修

不分學籍歸屬年度

依當學期開課項目

每人至多修習1門

2小時

 選修體育課為2學分

※每次選課階段皆會陸續開放名額

※修習次數超過畢業門檻的必修課程,不會變成有學分的體育課或通識課

※同學們請勿私下金錢交易轉讓課程之行為,嚴重傷害校譽,請自重!

選修體育課

※不可計入

體育必修課程學分

※可計入

   通識自由選修學分

※體育室聯絡分機:#2503或#2502

 

 

 

 

應用日語學系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