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下學期辦理轉學生.實習生停車證公告

辦理汽機車停車證(通行證)須知

無車證車輛嚴禁進校園,違者鎖車罰款。

1.停車證以學年度繳費辦理,110學年度停車證使用期限為110/08/01~111/07/31止。

(下學期轉學生、復學生及上學期實習生依法下學期可補辦車證)

2.下學期辦理學生汽、機車停車證(依學年半價繳費),汽車證半學年1,500元,機車證半學年250元,於開學二週內(111年3月4日)到採購保管組(S105)辦理。

(進修及推廣教育處同學夜間可由該處代辦)

3.停車證辦理時間為上班日上午8:30~16:30止,辦理期限為2月21日至3月4日下午16:30止,車證有限額滿為止。

辦理單位:總務處採購保管組(S105)  聯絡電話:1653

 

 

 

應用日語學系敬啟